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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干预减弱政策领衔
  发表日期:2015/1/10 浏览次数:3742次    分享到:

2014年,我国经济进入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而不能独善其身的房地产市场则持续走弱,商品房量价均呈现同比下降,开发投资增速持续放缓。在此背景下,中央出台系列政策关注民生保障,通过货币政策调整、户籍改革、棚户区改造等有效措施保障合理购房需求,稳定住房消费。同时,政府在不断的降低行政调控的力度,不断转向市场调控。就整体调控手段而言,权力让位了,更多是由政策领衔主导。

稳字当头分类调控

2014年两会,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和答记者问中多次强调,未来应根据不同人群的需求,不同城市的情况,分类施策、分城施策。对房地产市场则是要因城因地、分类进行调控,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未来工作重心在于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上榜理由:这一年,“房地产调控”字眼没有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当然,但这不意味着政府不调控,而是将过去过于强硬的行政手段逐渐转变为市场手段调控。同时,也将调控目标从遏制房价快速上涨转变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于是我们看到了,房价快速上涨亦或是迅速跳水都是不健康的,求稳才是关键。

限购政策基本放开

2014年4月25日,南宁定向放宽限购,提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内的五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参照南宁市户籍居民家庭政策在南宁市购房。郑州2014年5月出台《郑州市个人住房置业贷款政策性担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购房贷款可获政策性担保。6月26日,呼和浩特发文在居民购买商品住房时,不再要求提供住房套数查询证明,至此,呼和浩特成为第一个正式出台文件取消限购的城市。截至目前,全国仅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以及三亚这五个城市的限购还没有放开。

上榜理由:限购政策放开的背后是,全国高库存,低去化率,购房者观望情绪渐浓。在这背景下,各地方政府纷纷放松限购政策,以求可以提振市场士气,加快去库存。但从目前的效果来看,似乎不太好,也只能说目前低迷的市场并不是只靠政策松绑可以解决的。

差别信贷鼓励刚需

2014年5月12日,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召集15家银行负责人进行座谈。央行要求银行“优先满足居民家庭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贷款需求”“合理确定首套房贷款利率水平”“及时审批和发放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

2014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9·30房贷新政”),内容涉及加大对保障房金融支持、支持居民合理住房贷款需求、支持房企合理融资需求等多项政策。其中,最受购房者欢迎的是“贷清不认房”、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等措施。

上榜理由:“放开信贷政策才有希望让市场回暖。”在限购放开后不少业内人士就这样说到。而终于购房者也等到了,特别是“9·30”房贷新政被业内视为房贷政策的大尺度“松绑”,对楼市的刺激作用比较明显。当然,我们可以看到的是政府的“松绑”,鼓励的依旧是刚需和改善型购房者,调控依旧继续,对于楼市的投机者,或许意义不大。

不动资产统一管理

去年5月,国土部正式挂牌成立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工作整合归一,此后各项工作进展迅速。去年6月,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的研究和设计工作正式启动;2014年8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目前,各个省份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已在密集展开。近日更有消息称,不动产登记条例正式发布已进入倒计时,并将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上榜理由: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推进,等于给不动产上了户口,有利于对不动产目前的存量和潜在供应有清晰把握。也就说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目的其实是在于建立信息库,从而让房地产市场的信息库更加清晰。但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并不直接瞄准房地产市场调控,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房屋登记。新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只是在信息系统方面的整合,不涉及房地产市场整体供求,即使登记会引起少数抛房现象,也不会撼动当前市场基本面。很多人把不动产登记制度寄语了太多希望,虽然在客观上能够有助于调查腐败案件、抑制投资性需求的作用,但毕竟作用有限,需理性看待。

住保体系逐步建立

去年,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有序推进。根据住建部公布数据,截至2014年9月底,已开工720万套,基本建成470万套,分别达到年度目标任务的103%和98%,完成投资10700亿元。此外,去年初的《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指出,棚户区居民实施住房改造,已经成为解决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的重要方式。2014年9月的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第一次会议中指出,在解决“三个一亿人”住房问题方面,要科学制定“十三五”住房保障计划和年度建设规划,大力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今年棚户区改造规模不低于2014年,林区、垦区棚改力争基本完成。

上榜理由: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是一种在住房问题上的保障制度。在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中,政府的责任,是把主要精力从过去的市场调控,转移到实现公共住房政策的目标上来,解决好中低收入、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的消费主体的住房问题。至于高收入群体,还是让市场机制去调节。反观其他发达国家的经验,这都是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之一。

城镇规划全新出台

2014年3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出台,提出五大方面的制度改革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2014年9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指出推进新型城镇化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试点先行。

上榜理由: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曾经分析认为,《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可能会给房地产业带来三个新变化:其一,房地产市场将会出现分化,从过去的总体上涨到未来有的地方上涨,有的地方平衡,有的地方可能出现一段时间内的低迷甚至是负增长;其二,新房市场的增速将会下降,二手房市场的需求将会增加;其三,商务办公、产业地产、旅游休闲、度假、养生、养老等非传统房地产,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有鉴于此,她大胆预测,新规划将会带来60%的新增住房需求。

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预测能否实现还要打上一个问号。因为农业转移人口能否在城市买得起房是个问题,农业转移人口能给哪些城市带来住房需求也还有待观察。不过,新型城镇化对楼市来说是个巨大的利好,那是一定的。

储金放宽支持购房

2014年10月9日,为提高住房公积金(即住房储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降低贷款申请条件至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并且针对发放率在85%以下的城市,提高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而针对发放率在85%以上的城市,积极协调组合贷。同时,《通知》中也提出积极推进异地贷款,并简化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降低中间费用,而最重要的是表态支持二次使用公积金。

上榜理由:去年以来,楼市存在一定的下行压力,去库存成为2014年的总基调。各地在逐步放松限购限贷后,通过公积金政策调整支持自住型需求,引导原本资金不足的购房者成为新的购买力。不过,总体来看,公积金贷款新政给楼市带来的影响不如商业贷款新政的大,因为其覆盖范围有限。

央行降息助推市场

2014年11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自2014年11月22日起,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4个百分点至5.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7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1倍调整为1.2倍;其他各档次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并对基准利率期限档次作适当简并。

上榜理由:房地产行业是降息最直接的受益行业,无论是对购房者还是对开发商,都是实打实的利好消息。对购房者来说,此次降息相当于给房贷打了9.4折的优惠,优惠力度可观。对开发商来说,降息也降低了融资成本,可以缓解其资金链紧张的局面。降息政策叠加“9·30房贷新政”的影响,使得国内一、二线城市的楼市成交量迅速回升,地产股集体涨停。当然,和其他刺激政策一样,降息只能帮助楼市释放部分先前被压抑了的需求,而不大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当前楼市不温不火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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